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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平湖学校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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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示:该工程为交易中心新系统中工程,请登录投标子系统办理相应投标业务。
  •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平湖学校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19-440307-83-01-107775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平湖学校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2019-440307-83-01-107775002
    工程类型: 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地点: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龙岗分公司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04月27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08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05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06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本工程采用通用技术的简单招标,根据深府(2015)73号文,无需编制技术标,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布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特发衡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铭辉
    办公电话: 13418563949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河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曹腾林、周锋
    办公电话: 13418563949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19-440307-83-01-107775002001
    标段名称: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平湖学校新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5-08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
    招标部分估价: 108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阶段至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预算阶段(含扩初预算)、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所需要的方案测算、指标编制等建设全过程的造价咨询,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审核工程变更和竣工结算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条款。项目匡算总投资21390.64万元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业绩要求: /
    其他: 1、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未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2、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3、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零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载明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的技术要求;并在设计文件中对拟选用的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使用范围、种类、尺寸、数量、强度、执行的行业标准及其他技术指标等作出说明。 本工程决绝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申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收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间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6、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7、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环节;不组织招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统一答疑,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下载。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7、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同时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确定